发布时间:2025-06-23
根据《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天台分局、天台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印发<天台县排污许可提质增效工作方案>的通知》(天环字〔2023〕7号)及相关规定,项目的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的,应编制建设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并在对外公开的网站进行信息公示3个工作日。我公司新审批的浙江台升智能输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平方米智能型输送带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较原环评有所变动,但不属于重大变动,现将《浙江台升智能输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平方米智能型输送带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进行公示。公示期:2025年06月23日至2025年06月25日。
信息公开单位名称:浙江台升智能输送科技有限公司
信息公开日期:2025年06月23日
浙江台升智能输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平方米智能型输送带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pdf